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管理、使用国家留学基金,选派并资助优秀学生赴国外一流高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学习深造。
CSC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国际往返旅费及奖学金生活费,其中奖学金生活费是指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的基本生活费用,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零用费等,部分资助学费。具体标准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申报时均须通过湖南工程学院推荐。主要推荐项目如下: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申请人员于年初(具体时间依照留基委通知确定)通过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决定选派。
选派人员: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以上人员通过该项目攻读博士学位或申请博士生联合培养。
申请人可通过不同渠道派出:一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二是“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对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赴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二、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为增加中国青年对国际组织的了解,培养有志于到国际组织工作的后备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重点资助到主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地点应为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及总部外机构办事处等。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序号 |
合作机构 |
合作类别 |
1 |
联合国教育、科学与文化组织(UNESCO) |
JPO |
实习生 |
初级专家 |
2 |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 |
实习生 |
3 |
国际电信联盟(ITU) |
实习生 |
4 |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UNHCR) |
JPO |
实习生 |
5 |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 |
APO |
访问专家 |
实习生 |
6 |
国际贸易中心(ITC) |
JPO |
实习生 |
7 |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 |
实习生 |
8 |
世界气象组织(WMO) |
JPO |
9 |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 |
实习生 |
10 |
南方中心(South Centre) |
访问专家 |
实习生 |
11 |
国际玉米小麦改良中心(CIMMYT) |
访问专家 |
12 |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 |
实习生 |
13 |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 |
实习生 |
14 |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IFAD) |
实习生 |
15 |
世界粮食计划署(WFP) |
实习生 |
16 |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国会(IFRC) |
访问专家 |
实习生 |
17 |
国际移民组织 (IOM) |
实习生 |
(该列表实时更新,请关注国家留学网)
详情请参考: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67
三、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创新项目采取各学院先行申报项目,学校进行选拔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派出,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不受理个人申请。申请时间为每年10-11月。
申报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四、艺术类人才培养项目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艺术人才及学贯中西的文化艺术大师,提高我国艺术教育水平及培养质量。
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选派规模:全国计划选派200人(以当年标准为主),维多利亚vic866推荐名额不限。
资助学科、专业:重点选派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对交互设计、时尚设计、体验设计、信息设计、服务设计等新兴设计类专业或交叉学科优先支持。
资助方式:CSC提供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少量攻读学位者可提供学费资助。
申请方式:学生个人申请,申请前须取得拟留学单位的无条件邀请信/入学通知书,申报时须通过湖南工程学院推荐。
申请时间:每年3月。
五、国外合作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与海外高水平大学及研修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共同设立合作奖学金,共同资助我国优秀人员赴海外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联合培养博士、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少量)、联合培养硕士(少量)。
申请前须取得拟留学单位的无条件录取通知及合作奖学金提名资格(部分项目不需要),申报时须通过湖南工程学院推荐。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
项目具体通知将于全年陆续公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身份类别 |
名额 |
外方申请截止时间 |
相关网址 |
1 |
与法国综合理工联盟合作奖学金 |
博士研究生 |
≤100人/年 |
2021年3月10日 |
http://unice.fr/polytechnice/CSC |
2 |
与法国农业、食品、动物健康与环境研究联合体合作奖学金 |
博士研究生 |
≤15人/年 |
2021年3月10日 |
https://en.agreenium.fr/page/agreenium |
3 |
与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10人/年 |
2021年3月15日 |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30 |
4 |
与荷兰互换奖学金项目 |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
≤25人/年 |
2021年3月15日 |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026 |
5 |
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 |
博士研究生 |
110人 |
2021年3月31日 |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36 |
6 |
韩国互换奖学金 |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
≤31人/年 |
2021年3月16日 |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39 |
(该列表实时更新,请关注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